澜沧工商倡导“诚信兴商”
按照普洱市工商局转发的《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贯彻落实*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*务诚信、商务诚信、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的要求,澜沧县工商局于2013年9月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以“以文明诚信守法经营”为主要内容的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。
加强领导,成立机构,精心策划。成立了以县工商局局长为组长、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澜沧县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领导小组,成员有各股室、分局(所)负责人,学习了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通知及相关文件材料,就如何开展此项活动进行了讨论,通过学习讨论,制定了实施方案,着重加强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,弘扬以诚信经商为重点的商业道德建设,为市场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,采取在日常市场监管工作中加强对企业的诚信宣传教育,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诚信宣传,开展现场咨询,展示宣传展板等方法,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。
结合当地实际,丰富活动形式,提高宣传成效。一是组织辖区内各大超市、市场、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余人学习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》等法规。二是以金银首饰抽检为契机,加强对金银首饰市场经销商的诚信经商教育宣传,要求各金银首饰经销商诚信经商,坚决杜绝假冒伪劣、以次充好,共同营造良好的金银首饰市场经营环境。三是九月以来,由县工商局不定期组织县城区内的各超市、家电门店、摩托车行等个体工商户参与2013年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,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12余人,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。这次宣传活动是以弘扬诚信兴商、诚信经营、守法经营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,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、培育企业品牌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,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,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,树立诚信立商、诚信经商、诚信活商、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。
严厉打击违法行为,规范市场经营秩序。在开展宣传月活动期间,全县工商系统立足职能,结合国庆、中秋两节市场监管,对食品安全、无照经营、虚假违法广告、商标侵权等进行集中整治,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、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,规范市场经营秩序。
这次活动经过精心策划、分步实施,全面推动、县区联动、*企互动,本次活动达到了宣传的目的,收到了预期的效果,通过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的深入开展,大大加强了澜沧县公民道德建设,提高了公民素质,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。
丁兴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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